为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解决,10月23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召开简易听证会。考虑到申请人王某生已年近九旬,行动不便,为更好地化解矛盾,本着“简化程序、不减效果”原则,遂平县检察院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决定到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召开简易听证会,并邀请基层组织调解员参加。
据悉,王某生曾向遂平县检察院写信反映县法院未回应其民事执行申请、本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等问题。县检察院受案后,唐伟杰检察长接访申请人并认真审查诉求、调阅相关卷宗,在对案件进行充分研判后决定主持召开简易听证会,力求实质性化解矛盾。
听证会上,王某生提出其对法院怠于执行生效裁判的意见和对检察机关的诉求。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审查结论及定案证据:遂平县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多次对被执行人王某磊采取执行措施均未果,后于2015年2月执行成功,将执行款转入王某生账户。两名听证员现场发表支持检察机关审查结论的意见,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对王某生进行释法说理。一番推心置腹的疏导,让王某生意识到由于自己对执行活动效率不高产生了不满情绪,从而导致认识上的偏差,他心中的疙瘩逐渐解开,当场表示愿意息诉罢访。“没想到检察院的领导为了我的事情跑到我们村,太感谢了”,申请人王某生握着唐伟杰检察长的手激动得掉下眼泪。
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的重要途径,通过简易公开听证既能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诚意,又可以充分利用听证员主体优势,让群众尽快从诉讼纷争中解脱出来。今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办案目标,进一步做好简易公开听证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秋芬 毛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