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斗
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北斗星通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注册同意,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发行
价 格 为 30.12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44,999,970.12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按募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净额投
号 金金额
入金额
面向综合 PNT 应用的北斗
业化项目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
业化项目
合计 144,594.21 94,500.00 93,107.59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
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与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行使现金管理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具体事
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资金安全;
(二)公司将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运作能力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三)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
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通过适当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
(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5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
更大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 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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