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亮利剑 执行攻坚解民忧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主要围绕涉优化营商环境类、民生类案件、小标的案件等,出发......”,9月27日,“双节”假期即将来临之际,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拉开序幕。该院执行攻坚五队干警准时在院楼前集合,执行局局长赵军就执行案件注意事项和重点,向执行干警再做强调。

针对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王某鑫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如下:被告王某鑫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郭某彩礼80000元,双方再无其他经济纠纷。因王某鑫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规定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陈立志对王某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询,了解到陈某是有履行能力的。借此次针对执行依据为调解书及执行标的10万元以下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承办人陈立志带队前往王某鑫住所,边执法边普法,将情理与法理相结合,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面临拘留等严重后果,对被执行人王某鑫及其家属进行劝解。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王某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场履行53000元。案件得以完满结束。

活动当天,共传唤被执行人10人,现场结案3件,执行到位12.4万元。临近国庆假期,该院执行干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打好时间差,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稿:镇平法院 张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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