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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税费优惠指引》,其中有关房产税费的政策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根据指引,涉及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的税费优惠有多达24条,主要包括扶贫搬迁安置和公共住房筹集建设方面的减税利好。比如,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可以免征契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可以免征契税。
然而,一些网友指出,《税费优惠指引》中的个别政策条款和之前有所变化。例如,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免税期限从满5年改为满2年,而非普通住房无论满2年还是满5年都要缴纳增值税。此外,在缴纳契税方面,《税费优惠指引》与之前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联系了国家税务总局方面,他们表示,《税费优惠指引》只是对已经实施的政策进行梳理和汇总,并没有发布新政策。具体的政策实施还需参照附件和各地的具体规定要求。这意味着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的实施条件仍需要看具体的政策文件和要求。
总的来说,《税费优惠指引》对于房产税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整理和梳理,但并没有发布新政策。具体的政策实施还需根据附件和各地的规定来确定。因此,对于房产税费有关的具体政策变动,还需在看具体文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