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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提高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的准入门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新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业务负责人必须为专业人员。此举旨在加强行业监管,确保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以专业、规范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新规从备案材料准备、备案审查、备案公示等六个方面规定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的备案管理要求。房产中介、租赁企业在经营场所及网络服务端应当公示备案信息、收费标准等。特别是租赁企业,还需公示收取租金及押金托管的银行账户,并在出租房屋内公示以上内容。此举旨在提高透明度,确保租房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此外,配合升级后的“两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卡颜色虽稍有区分,但式样仍为北京市统一规定,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这一举措旨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时要谨慎,并确保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通过发布新规,北京市进一步加强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的监管,提高了其准入门槛,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将有助于推动房地产中介行业和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的整体信誉度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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