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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磊)4月10日,国家疾控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个部门共同发布《全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行动方案》提出7个要实现的目标和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7个目标是:到2025年年底,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全国所有县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消除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全国所有病区县由基本消除达到消除状态;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砷中毒危害,全国所有病区县由基本消除达到消除状态;持续控制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全国95%以上的病区县达到控制水平;基本消除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危害,全国95%以上的病区县或高砷区县达到消除水平;有效控制饮茶型地氟病危害,在重点地区推广普及低氟砖茶,降低人群砖茶氟摄入水平;有效控制水源性高碘危害,在水源性高碘地区落实改水措施,在未落实改水措施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户未加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

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是:巩固综合防治措施,增强防病可持续性;加强患者救治,满足多样化健康需求;优化监测评价网络,提高疾病发现预警能力;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升健康防病素养;强化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疾病防治水平;加强科技研发支持力度,提升科技防病水平。

《行动方案》指出,建立新发克汀病患儿报告制度,及时监测预警人群碘缺乏风险,保障符合条件的患儿及时获得康复救助;实施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项目地区6~24月龄儿童每天提供一个营养包,提高婴幼儿营养水平;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合力,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推进一站式结算;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将符合残疾标准的大骨节病、氟骨症、克汀病患者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对地方病导致经济负担加重、存在返贫风险的家庭,及时给予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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