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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任春香报道)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截至8月,今年我区新增3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这些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将应用于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试行期为两年。

3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角膜胶原交联术、经皮双侧肾上腺静脉采血术、一氧化氮吸入治疗、新生儿混合氧治疗、肿瘤光动力治疗、人工辅助通便等。这些项目经履行成本和价格测算、专家评审论证、项目公示、向国家医疗保障局申报等程序后,最终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审核。

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医疗机构按照“上浮为零、下浮不限”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收费价格,如在三级医疗机构进行1小时一氧化氮吸入治疗费用为70元,在一级医疗机构费用为57元。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定期对价格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进一步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自治区、兵团加强兵地协同,于2021年联合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工作由每年集中受理1次增加至4次,受理时限大大缩短,意味着我区常态化受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今年,我区向国家医疗保障局‌新报送的审核备案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21项,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03项。

“目前,自治区、兵团联合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论证工作,确保兵地步调一致,为均衡待遇水平打下基础,自治区、兵团参保群众可享受同等的待遇政策。”该负责人说。

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部门将继续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统筹把握价格调整的总量、结构和频率,在总量范围内突出重点,有升有降调价,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价格,支持儿科等薄弱学科发展,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现有价格项目,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创新的兼容性,加快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保障患者及时获得更具临床价值和成本效益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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